榆林男子打工受伤法院判赔4万元 神木市法院7年执行无果
原标题:榆林男子打工受伤法院判赔4万元 神木市法院7年执行无果
(记者 俞玲)榆林农民工李保成因打工受伤,法院判赔4万元,但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7年仍旧没拿到一分钱。
今年45岁的李保成是榆林市横山区人,一直以外出务工为生。2012年7月,李保成受雇主白某某指派去装板车,在装车的过程中,李保成的手被碾压受伤,住院治疗20多天,后经司法鉴定为九级伤残。
李保成随后将雇主白某某告上了法庭。神木县人民法院(现神木市人民法院)在2013年1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被告白某某须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原告李保成医药费、残疾补偿金等共计人民币40169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书中写道。
“开庭审理的时候,被告没有来,判决书生效后,我也没有收到白某某的任何赔偿。”李保成在等待数月仍没有回音的情况下,于同年6月份递交了强制执行的申请书。
李保成说,七年以来多次前往法院问询执行情况,但一直没有回音。拿着胜诉的判决书,却至今没有拿到判决的赔偿款,李保成欲哭无泪。
被告白某某还未履行2013年的判决结果,但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判决书和执行书显示,在2019年的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人白某某所有的车,被折价4万元抵偿给了原告。从判决到执行仅2个月。
李保成质疑说,自己的案子已经被法院拖了7年了,为什么白某某名下的财产却在2019年时,迅速地执行给了其他人?
5月6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神木市人民法院相关人员,问及该案件为何拖延7年仍未执行,对方表示采访必须经过法院政工科。当天记者也多次致电神木市人民法院相关科室,电话均未能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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