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5月6日0时起 陕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及货车收费标准等将发生变化
原标题:注意!5月6日0时起 陕西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及货车收费标准等将发生变化
(记者 刘望) 记者今天(4月28日)从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自5月6日0时起,将恢复收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及货车收费标准等将发生变化。
5月6日0时起 全省高速公路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
经省政府批准,合法装载的2、4、5类货车,通行我省四类高速道路及第二类加收的桥隧,4类货车通行G65包茂高速西安至铜川公路时,在陕政函〔2019〕207号文件批准收费标准优惠10%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优惠。
具体优惠比例如下:
本次差异化收费政策,自5月6日0时起执行,期间将监测评估实施效果,适时调整,届时将提前公告。
ETC车辆在应缴通行费额基础上 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车辆应缴通行费额,按照实际行驶里程乘以对应的收费标准计算(若有大型桥梁隧道加收通行费的,再加桥隧加收费用)。
MTC车辆按应缴通行费额“四舍五入”取整到元;ETC车辆在应缴通行费额基础上(如应缴费额尾数小于0.5元则舍去),执行ETC优惠折扣后,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6月30日24时后未安装ETC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等 不再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免费政策
安装ETC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等特殊运输车辆,需提前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互联网预约通行。在出口收费站前往指定地点主动申请查验,未申请查验直接驶离的,不享受通行费免费政策。未预约或已预约通行但发生扣费的ETC车辆,出口收费站查验合格后,需在“中国ETC服务”小程序申请办理退费。
未安装ETC的车辆,通行人工或混合车道,在出口收费站主动申请查验。自过渡期结束后(即2020年6月30日24时后),未安装ETC的车辆,不再享受“绿色通道”通行费免费政策。
办理西安绕城(含机场专用)、西阎高速通行费年费包缴车辆 2月17日0时后到期的顺延80天
陕A、陕U牌照的西安籍一型客车(车长小于6米且车辆行驶证核定座位数≤9座),可办理陕西省西安绕城(含机场专用)、西阎高速通行费年费包缴包缴业务。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国高速公路免费通行,对已办理年费包缴且于2020年2月17日0时后到期的包缴车辆,包缴有效期限给予顺延,顺延时长为80天。车主可在高速公路恢复收费后60日内,前往原ETC办理网点办理包缴有效期顺延和标记业务。
未办理ETC用户、ETC单卡用户不享受通行全国高速公路95折优惠
陕西省ETC储值卡转换记账卡的最后期限延至2020年7月31日,逾期不换的车辆,将不能通行ETC车道,不享受优惠政策。
未办理ETC用户、ETC单卡用户(办理了ETC卡,但未安装车载设备)不享受通行全国高速公路95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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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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