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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供电部门出台16条硬措施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居民用电安全

原标题:安康供电部门出台16条硬措施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居民用电安全

西部网安康讯 (记者 毛明博) 为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和居民用电安全,贯彻和落实安康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近期,国家电网安康供电公司制定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护航居民用电无忧16项措施,累积减免电费约4200万元,将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红利,落实到每一个电力客户,助力安康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这16项措施如下:

1、对非高耗能大工业及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执行阶段性减免5%电费政策,计收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对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惠及电力客户超过5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3400万元。

2、电力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实际最大需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客户可以在当月(期)申请下一个月(下个计费周期)的计费方式。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0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200万元。

3、电力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其中,对2020年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020年2月1日。惠及电力客超过400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500万元。

4、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5、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6、对政府确定的疫情防控项目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全面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所需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先实施、后审批”,确保“接到需求开工、早于需求竣工”。惠及电力客户超过20户,节省客户办电成本超过50万元。

7、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8、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电。

9、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中小企业,主动上门提供安全和经济用电服务,宣讲扶持政策,指导客户检查电力设施设备状况,确保企业复工复产用电安全。

10、对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省市重点项目,提供专属客户经理“一对一”跟踪服务,确保全程办电无忧。

11、对营业区内13家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以及4家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建立供电保障全天候专属服务团队,开展24小时在线供电监测,配备应急发电车,协助客户开展用电设备维护和巡视检测。

12、防疫期间对居民用户采取“欠费不停电”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在家安心用电。

13、对居民卡表用户购电,免费赠送买电宝缴费设备,对特殊需求用户主动上门服务。

14、对有电采暖电价办理需求居民客户,实行台区经理代办服务,由台区经理主动联系相关物业获取非集中供暖证明办理电采暖电价。

15、充分发挥“网上国网”手机APP、95598热线、网格化小红帽微信群等渠道优势,提供交费、办电、故障报修等7*24小时在线服务,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

16、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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