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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障陕西企业安全复工生产? 发布会上官方这样说

原标题:如何保障陕西企业安全复工生产? 发布会上官方这样说

(记者 李卓然 刘望 肖阳熠)今天(2月26日)下午,陕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第十八场新闻发布会举行。会上,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田斐就当前如何预防和减少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说明。

田斐说,当前,企业复产复工存在用工紧张、培训不到位、员工心理不稳定、设备停用时间较长、煤矿满仓、危化品胀库等新困难,另外抢时间、满负荷、超能力生产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复产复工期间历来是事故的高发期,今年各种风险因素叠加在一起,增加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艰巨性。”

据田斐介绍,陕西省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已经分行业、分类型做出了具体、详细安排,总的要求是企业复产复工前,主要负责人、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凡停产不到6个月的,由企业自查自检、自主验收,一把手确认签字后可恢复生产;停产6个月以上的,由监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复产验收。

“这部分工作的重点是,排查消除机器设备、电器线路、易燃易爆工艺的安全风险隐患,把危险作业场所、部位、环节、岗位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田斐说,同时,根据当前的特殊情况,省应急管理厅还将严格企业危险作业管控,紧紧抓住瓦斯排放、冲击地压、开采保安煤柱和有限空间、压力管道、粉尘涉爆、高温熔融金属、高空吊装等危险生产环节,对巷道掘进、爆炸物品、动火动电、机械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严格实行作业票审批、签发、监管、验收闭环管理,减少危险作业环节事故多发的状况。

此外,田斐表示,对未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检、未进行安全验收、擅自复产复工或明停暗开、昼停夜开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发出安全警示和整改督办指令;因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必须在责令停产停工整改的同时,对同行业开展警示教育,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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