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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拨付新冠肺炎防控专项资金1.8亿 患者个人无需负担就诊费用

原标题:榆林市拨付新冠肺炎防控专项资金1.8亿 患者个人无需负担就诊费用

西部网榆林讯(记者 李明 实习记者 高冠涛)今天(2月10日)下午,榆林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榆林市共拨付新冠肺炎防控专项资金18275万元,用于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当地已明确表示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个人不负担就诊费用。

当天,榆林市财政局副局长朱继芳、榆林市税务局局长申银军、人行榆林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康建平、榆林银保监分局副局长张碧波出席发布会,介绍榆林市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榆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谢宏主持。省级驻榆媒体和榆林传媒中心记者参加了发布会。

据了解,截至今天12点,榆林市共拨付新冠肺炎防控专项资金18275万元,其中中省资金1829万元,市级资金7227万元,各县市区9219万元。目前实际支出10927万元,用于医疗救治200万元,疫情防控人员补助111万元,设备和防控物资9972万元,其他支出644万元。

在政策保障方面,明确确诊患者、疑似患者个人不负担就诊费用,明确对疫情防控工作医疗卫生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临时补助政策,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每天分别补助300元、200元。

榆林市税务局表示,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从2月17日延长至2月24日,同时推出了“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减少窗口接触,将对辖区内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进行深入分析,通过落实减免税政策、延长申报期、缓缴税款、推进纳税信用贷等一系列举措,为企业解燃煤之急。

中国人民银行榆林市中心支行根据人民银行总分行和榆林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已经出台《关于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金融机构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确保疫情防控领域贷款及时投放,同时加大货币政策工具使用,简化办理流程,已经初步确定为三家金融机构办理再贷款、再贴现业务,正在抓紧办理中。

榆林银保监分局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对卫生、防疫、慈善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金融需求及时响应,为医务工作者、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提供绿色通道。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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