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尽量减少或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大型公众集会
原标题: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尽量减少或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大型公众集会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今天(1月23日)下发《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内容如下:
各设区市(西咸新区、韩城、杨凌)文化和旅游局:
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27号)转发你们,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相应预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加强我省文化和旅游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厅市场管理处。
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原则,与有关单位形成合力,确保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运转,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相应预案,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有序。
二、结合行业特点,加强联防联控
针对文化旅游旅游活动流动性大,人群密集,防控疫情难度大的特点,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既要围绕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又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做好联防联控。指导相关从业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加强人群密集景区管理,做好旅游团组及人员的信息登记,协助提供密切接触人员信息;尽量减少或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大型公众集会。
三、强化应急值守,有效应对突发情况
各市区文化和旅游局要及时关注疫情信息及发展,强化防控疫情的应急值守工作,加强节假日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一旦出现疫情,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报告及时,确保响应到位。
特此通知。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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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白守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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