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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资金“趴窝”滞留 岐山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扶贫资金“趴窝”滞留 岐山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西部网宝鸡讯 近日, 岐山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岐山县雍川镇原韩家村党支部书记韩录锁在扶贫资金使用工作中失职问题。2017年12月,原韩家村村级集体合作社获得财政扶贫资金20万元,截止2019年5月底,韩录锁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致使20万元资金“趴窝”,未能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效益。2019年7月,韩录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岐山县益店镇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李继锋在扶贫资金使用工作中失职问题。2017年12月,官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收到政府下拨财政专项扶持资金10万元。同年12月25日,该合作社与官庄水泥制品厂签订协议,将10万元投入该厂, 2018年12月25日,融资到期后,该合作社收回来本金10万元,红利0.6万元。获得分红未按规定予以分配,本金也未再次使用,造成财政扶贫资金滞留,没有达到补助资金效益最大化。2019年5月,李继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岐山县故郡镇杜家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润林在扶贫资金使用工作中失职问题。2018年6月,梁润林在扶贫资金使用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杜家村将2017年公益性岗位资金未能及时发放给公益性岗位人员。2018年9月,梁润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岐山县故郡镇常马中心小学校长刘斌在申报寄宿生困难补助工作中失职问题。2017年上半年,刘斌在申报寄宿生困难补助工作中不实不细,为15名未寄宿的学生申报寄宿生困难补助。2018年7月,刘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岐山县雍川镇麦禾营村党总支书记李红科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职问题。2018年1月,李红科在低保扩面工作中,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在不符合低保条件的1户村民低保审核资料上签字同意,使该户4人违规享受低保政策。2018年8月,李红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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